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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律师行业网络推广合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3-23 17:00来源: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规范本市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本倡议书所称网络推广行为,是指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在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业务宣传和推广的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律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立足昆明作为南亚东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紧扣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提质、本地民生法治保障等发展重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昆明市律师协会特向全市广大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发出如下倡议:

    全市律师行业在开展网络推广活动中,应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与职业使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自觉将网络推广合规工作融入昆明律师行业发展大局,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确保资质合规,明示真实身份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网络推广应落实身份明示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律师个人推广须标明姓名、执业证号和律所全称;律师事务所推广应公示名称、许可证号,可以包含地址和联系方式,展示荣誉需注明授予时间和机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核查。

    未通过年度考核,处于中止会员权利、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期间及期满未满一年,以及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一律不得开展网络推广活动。

    兼职律师须标明身份,公司及公职律师不得面向社会开展推广。

    禁止冒用、借用他人名义、伪造资质、虚构规模,抵制虚假引流,维护行业诚信声誉。

    二、坚持内容规范,抵制不良导向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紧扣法律服务专业特色,可聚焦本地特色业务领域,普及法律常识,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推广内容应严格基于事实,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作出“胜诉”“保底赔偿”等结果承诺;不得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不得使用“最好”“最专业”“百分百解决”等绝对化用语。

    推广内容与形式必须恪守律师职业定位,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应自觉防范和抵制算法驱动下的低俗、夸张、煽动性内容倾向,不制作、不发布以“卖惨”“煽动对立”“制造焦虑”为噱头的推广素材。

    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自我宣称或暗示为某一领域的“公认专家”,不得贬低、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三、规范推广形式,杜绝技术滥用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规范网络推广形式。禁止通过弹窗广告、骚扰电话、群发等方式强制推送信息,不得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安机关、监狱、仲裁机构等场所周边利用地理位置技术进行定向推送;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实施强制浏览或变相干扰。

    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网络推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必须恪守审慎原则。不对未经核实的个案提供具体法律意见;不对未审结案件发表有损司法公正的评论;不渲染案情、不炒作敏感细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杜绝泄露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四、厘清合作边界,防范合作风险

    律师、律师事务所与互联网平台、MCN机构等第三方合作进行业务推广,应切实履行监督义务,要求合作方在推广中完整、准确地明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真实信息,并对其推广内容与行为进行必要监督,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共同维护专业形象并防范执业风险。所有律师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法律分析、文书撰写与审阅、谈判调解、出庭应诉等核心专业职责,必须由律师亲自履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处理。合作中须严守执业底线,不得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冒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承揽业务或进行宣传;不得与其共用办公场所、服务标识或宣传资料,避免造成公众混淆;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绍费、律师费收入分成等任何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推广。

    五、强化信息保护,践行社会责任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应依法取得授权,明确告知处理目的与方式,并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充分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禁止使用AI等技术制作虚假信息、伪造律师形象或篡改法律文件。

    坚决杜绝任何利用未成年人话题进行不当炒作的行为。不得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信息;不得在非未成年人业务中借未成年人话题煽动舆论、制造影响;不得制作或发布任何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当内容。

    六、强化管理职责,形成治理合力

    各律师事务所须履行管理职责,制定完善全覆盖全流程的网络推广规章制度,组织人员参加合规培训,增强合规意识。明确各类人员推广权限,审核推广内容,建立监督抽查制度,及时纠正违规活动;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律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加强自我管理,学习合规内容,抵制违规推广,及时举报违规现象。

    昆明市律师协会将依托日常检查、投诉受理等机制,持续加强对网络推广行为的行业指导与自律监督。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本会将严格依照行业规范予以处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处置。

    七、践行公益使命,传递法治力量

    倡议律师及律所通过网络推广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结合昆明本地情况发布普法短视频、文章及直播咨询,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普及防诈骗、养老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权益等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线上普法,助力基层治理,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响应昆明市律师协会号召,宣传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引导更多同仁投身公益,展现昆明律师为民服务的行业风貌。

    昆明律师行业发展需全体同仁坚守践行,让我们共同将合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规范的推广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以专业的服务创造价值,以公益的担当回馈社会,携手维护昆明律师行业的清朗形象与崇高声誉,为法治昆明、平安昆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专业力量。


    昆明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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