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定位
“中心”以持续提供面向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充分提升律师行业与公证、商事调解、学术研究、行业协会等各领域的协同效应,推动法律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云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储备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形成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梯队,逐步在昆明中央法务区形成以服务高度聚集、业态高度完备、市场高度开放为特色的法律服务生态圈,成为昆明中央法务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平台,不断增强云南省、昆明市在南亚东南亚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在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与发展中增强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组建方式
“中心”采取“省市联动共建”的方式,坚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将省司法厅负责建设的“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昆明市司法局负责建设的“昆明市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整合,由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共同建设昆明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省律师协会提供业务支持,昆明市司法局牵头负责,昆明市律师协会具体负责建设、运行、管理,将“中心”建设成为云南涉外法律服务资源聚集、宣传展示、合作交流、引领发展的平台,创新推动省市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融合、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积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软联通”
充分塑造和释放法律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功能效应,引导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经济、贸易、金融、航运、科创等重大领域的法律服务,为各类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资、企业合规、跨境贸易、劳动力输入或输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做优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提升专利、商标、著作权和涉外知识产权等争议解决能力,提升反垄断、反倾销、反洗钱等方面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国际规则、国际标准的制定和谈判,参与重大涉外事项的谈判协商和政策制定,为驻外使领馆、境外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国家重大战略利益。
(二)围绕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完善“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水利水电等重点产业领域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垂直分析行业痛点法律问题、参与商业谈判、制作法律文本等专业服务。引导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司法鉴定机构与重点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合、产业发展相适应,助推现代法律服务业与云南省重点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加快与各产业园区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招商、安商、稳商过程中的“资源库”“智力库”作用,助力引领全省投资促进服务,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从设立到成长、从发展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为云南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三)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孵化平台
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以及专家学者、行业协会、高校学术界等资源,形成实践交流、学术探讨、深入各产业研究、最终助力企业发展的闭环式生态法律服务圈。打造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高地,满足企业法律需求,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支持“中心”定期不定期举办涉外法律学术交流与论坛、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法律及商务英语、东南亚小语种等高端业务培训,造就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人才。重点引进、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让“中心”成为境内外优秀法律服务人才优选的工作地。支持法律服务人才到南亚东南亚国家知名法学院校学习,探索在云南“走出去”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建立实习基地,定期组织紧缺领域人才赴基地培训。推荐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到国际律师组织、国际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任职履职,提升昆明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在南亚东南亚国际法律服务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进一步培养、汇集云南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四)助力推进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
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引进持境外律师证获得特许律师执业许可的中国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聘用符合条件的外国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深化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制度,推进内地与南亚、东南亚、港澳律师事务所开展实体合伙型联营,推动开放试点由单项突破向改革系统集成拓展。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具有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形成规模机构、专业机构、特色机构多元丰富的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海外并购、联合经营等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南亚东南亚国家设立执业机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