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通知
    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组建“春城党建新力量”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00:00来源: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中共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春城党建新力量”融入城市党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推动全市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融入城市党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全行业党建工作水平、擦亮昆明律师品牌,现在全行业组建一支专业性较强的“春城党建新力量”服务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要求

    组建1支专业性较强的“春城党建新力量”服务队,服务队长由行业党组织书记担任,队员包括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中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市委“两新”组织工委领导下,通过参与“主题月”活动、结合实际自行开展专业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二、具体工作任务

    1.完成“春城党建新力量”服务队的组建,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2.开展“主题月”专项服务活动。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组织市级服务队,根据阶段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主题月”专项服务活动。活动要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理、基层党建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结合服务队各自特长,义务或低偿开展以提供咨询、指导等性质的专项服务。承办服务队制定活动方案报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备案。

    3.“两新”组织党组织到属地报到。参照“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等有效作法,推动“两新”组织融入属地、融入基层治理发挥作用。各律师事务所要以党组织为单位,到工作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告,领受任务开展工作。

    三、其他要求

    1.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限额30名,报满截止。报名后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专项服务,2次不参加取消服务队员资格。

    2.推陈出新,打造工作品牌。要结合实际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在专项服务工作中,可以探索建立“有偿+低偿+无偿”的工作形式,既开展义务服务,又合法合规承接项目,进一步激发党员律师工作热情、助力律师行业党组织发展。

    3.宣传总结,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工作宣传,持续推陈出新,实现“春城党建新力量”建设系统化、品牌化。

    附件:1.中共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春城党建新力量”融入城市党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2.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春城党建新力量”服务队报名表。

    邮箱:kmslshydw@126.com

    联系人:潘虹

    中共昆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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