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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律师协会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及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9 00:00来源: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方案>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昆律通字[2021]10号)文件精神,明确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律师在自贸区法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律协安排的相关工作,更好地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2021年3月26日下午,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及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市律师协会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胡圳主任,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杨绍云副主任、陈时勇副主任,刘浏副主任,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倪娜、付敏、马瑞、阮静萍、陈真、邹花园、殷卫公、李俊芳、郭重彬、后承慧、孙翔、陈俐羽、罗文俊、熊亚泽、李冬、赛晓刚、冯国亮、罗艳阳、徐梅以及律协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首先召开的是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由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胡圳主任主持,杨绍云副主任、陈时勇副主任、刘浏副主任共同参与,会议研究确定了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责分工,谋划了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建设和专项组组建等相关事项。昆明市律师协会分管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刘凌副会长虽因会议冲突未能到会,也对专委会的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和目标。

    主任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召开了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上,胡圳主任带领全体委员学习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胡圳主任通过带领大家逐句逐段诵读原文,全面把握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任务,同时,聚焦文件新要求,强调全体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忠于宪法、法律,忠于职业初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随后,刘浏副主任带领全体委员学习《昆明市律师协会章程》,尤其是《章程》中关于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让大家对专业委员会有了深入认识。陈时勇副主任向全体委员就《昆明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详细解读,指引全体委员按照《工作规则》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接下来,会议明确了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并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具体分工和本专业委的议事流程提请全体委员审议,获得了全体参会人员的一致表决通过。
    经全体参会人员表决确定分工如下:主任胡圳全面负责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副主任杨绍云,委员朱俊峰、陈真、殷卫公、熊亚泽、罗艳阳、徐梅,负责自贸区法律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发展动向的调查研究工作;自贸区法律专业论文集或案例汇编或报告等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完成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副主任陈时勇,委员张天翼、杨瑞英、阮静萍、邹花园、李俊芳、罗文俊、赛晓刚,负责律师开展自贸区法律业务工作应当遵循的工作规范、细则、示范文本的制订、调整工作;受主任委托组织自贸区法律专业委与同行、相关行业和部门开展交流合作活动;完成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副主任刘浏,委员倪娜、付敏、佘佳娜、郭重彬、后承慧、朱倩、孙翔,负责为自贸区领域的立法活动建言献策的相关工作;协助自贸区法律专业论文集或案例汇编或报告等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完成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副主任黄雯,委员马瑞、陈古兵、陈俐羽、李冬、冯国亮、张玲,负责组织律师开展自贸区法律业务理论研究、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研究自贸区法律业务新产品;完成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之后,全体委员共同讨论了本专业委员会的任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明确在本专业委员会任期内的每一个工作年度所应完成的工作目标。为接下来专业委员会积极、认真、全面地履行职责提供了目标和保障。
    会议的最后,到会委员分别进行自我介绍,彼此加深了解,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氛围打下基础。
    本次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成功召开,为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方建立了组织架构,指明了发展方向,为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及昆明市律师协会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下,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定能为全力推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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